自願醫保的產品由政府設計及規範,其保障範圍、保障金額、保單條款等都是由政府擬定。它和市場上一般醫療保險主要有3大分別:
1.一般醫保計劃設終身賠償上限,而自願醫保則只設每年42萬港元之賠償上限,不設終身保額上限,此舉可令自願醫保的保費能夠維持在較低水平。
2.市場上大部分醫保計劃不會承保投保前「未知但已有病症」及先天性疾病,惟自願醫保卻會在第二個保單年度開始提供部分保障。
3.普遍醫療保險不會承保在門診進行的先進診斷成像檢測(即CT、MRI、PET、PET-CT、PET-MRI)的費用,而自願醫保卻會賠償70%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