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在孩子出世前已投保,懷孕媽媽及將出生的孩子同為保單受保人,安排如下:
- 懷孕媽媽作為第一受保人,享有妊娠併發症的保障,此保障生效至孩子出生後 15 天
- 將出生的孩子作為第二受保人,在出生日期起開始受保*
- 在孩子出生後第 16 天起,保單上只剩一位受保人(孩子)*
如果你在孩子出世後投保,由此至終只會有一名受保人(孩子)。
*當然,我們需要先獲得出生證明及孩子的個人資料才可確定出生日期。
如果你在孩子出世前已投保,懷孕媽媽及將出生的孩子同為保單受保人,安排如下:
如果你在孩子出世後投保,由此至終只會有一名受保人(孩子)。
*當然,我們需要先獲得出生證明及孩子的個人資料才可確定出生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