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owtie 危疾保(多重保障)設有等候期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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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Bowtie 危疾保 (多重保障)的等候期—

首次的嚴重危疾索償等候期為保單生效日後 90 天; 而多重危疾保障設有 2 年的等候期,由上一次索償的確診日期開始計算,2 年後所診斷出的疾病或進行的嚴重手術程序才會獲得保障 (首次癌症索償後出現的新確診、復發、擴散或延續癌症除外)—

簡單而言,保單生效90日後,若然已作出首次的嚴重危疾賠償,往後的每次索償必須相隔至少 2 年。如於此 2 年等候期內出現的疾病,或進行的嚴重手術將不會獲得保障。

但是,若屬於「首次癌症索償後出現的新確診、復發、擴散或延續癌症」,即是指受保人之前已曾經獲得一次癌症賠償,即使於 2 年等候期內再出現其他新癌症,或復發癌症,符合以下條件,將受多重危疾保障:

對於新癌症   
  • 於 2 年等候期完結時或之後仍然存在
對於復發、擴散或延續的癌症
  • 於 2 年等候期完結時或之後仍然存在
  • 受保人在索償前12個月內曾接受積極治療,積極治療包括:針對癌症的外科手術、電療、細胞毒素化療、標靶治療或免疫療法(任何專為紓緩治療而給予的治療及激素治療除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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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5月1日,受保人確診心臟病,為首次危疾申索,獲得嚴重危疾保障100%保額。

後來,於 2023年5月1日,他確診肺癌,而這是首次癌症的申索。此癌症申索將受限於 2 年的等候期,故不會獲得多重保障賠償,即使等候期完結後,癌症依然存在,仍不會獲得賠償。

除非,肺癌是於等候期完結後出現,並與之前的心臟病賠償不相關,方可以獲得賠償。

2022年5月1日,受保人確診腦癌,為首次癌症申索,獲得嚴重危疾保障100%保額。

後來,於 2023年5月1日,她確診新癌症為乳癌,因之前已曾獲支付癌症賠償,此申索將受限於 2 年的等候期,不獲賠償。

故此,如等候期完結後,乳癌仍然存在,即使該乳癌是於等待期內確診,等待期結束後仍可獲賠償。

2022年5月1日,受保人確診大腸癌,為首次癌症申索,獲得嚴重危疾保障100%保額。

後來,於 2023年5月1日,他確診的大腸癌復發,而2023年 5月1日 - 2024年5月1日內,即索償前12個月內,受保人曾接受該大腸癌的積極治療。

因之前已曾獲支付癌症賠償,此申索將受限於 2 年的等候期。故此,如等候期完結後,大腸癌仍然存在,即使該大腸癌是於等待期內復發,等待期結束後仍可獲賠償。